温州,是我们的第二故乡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建设“千年商港,幸福温州”,是市委、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,是增强城市魅力、提高城市品位、塑造城市形象的系统工程,是优化营商环境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
全体商会会员企业:
温州,是我们的第二故乡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建设“千年商港,幸福温州”,是市委、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,是增强城市魅力、提高城市品位、塑造城市形象的系统工程,是优化营商环境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为响应市工商联关于《全国文明城市 企业共创共享》的倡议,树立文明赣商良好形象,发挥商会会员企业在第二故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,在全社会营造“文明城市人人创,城市文明人人享”的良好氛围,温州市江西商会向全体会员企业倡议如下:
一、做道德风尚的传播者
积极响应“文明宣传走进企业”号召,全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,在厂区、车间、岗位广泛开展文明风尚宣传,开辟劳动风采系列专栏,集中宣传富有代表性的劳模工匠和先进职工典型,引领文明新风;开展各类宣讲,激发职工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热情,促进企业文化培育;崇尚社会公德,遵守市场规则,履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,树立企业良好形象;崇尚职业道德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保障职工合法权益,以模范行动带动身边人;崇尚个人品德,提升自身修养,热心公益事业,弘扬苏商精神,争当崇德向善的企业家。
二、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
广大会员企业要响应文明城市创建要求,自觉践行文明行为,带头弘扬文明新风尚,展示出企业员工的文明风尚。自觉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,举止得体、衣着相宜;公共场所文明有礼,不大声喧哗,不乱丢垃圾和烟蒂,做好垃圾分类;行路驾车文明有礼,礼让行人,不闯红灯、不乱停乱放,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。友善对待各地来温人员,积极展现新老温州人文明有礼的精神面貌,感受温暖之州的温度。
三、做创建活动的参与者
广大江西籍民营企业家要规范行为,树立标杆,率先垂范,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。企业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提升,共同营造良好的厂区内外、车间、公寓等公共卫生环境;引导企业职工广泛参与公益事业和文明志愿活动,人人成为文明创建的参与者、奋斗者。积极参与“青春添彩文明城”等主题志愿行动,传递文明新风尚;鼓励企业参与年终全市最美工厂评选,让企业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力军,让“文明之风”吹进企业。
文明城市呼唤文明企业,文明企业创建文明城市。全体商会会员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养成文明好习惯,切实在文明城市创建中走在前、作表率,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商会会员企业应有的贡献!
四、通知文件
关于组织会员企业参与文明城市
创建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工商联,市属各协会商会:
创建文明城市,建设美好家园,提高文明程度,共享创建成果,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。为积极响应市委“抗疫情 创文明 保平安”的号召,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,切实提高会员企业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动学习安全知识,做好宣传教育引导。各县(市、区)工商联要聚焦“干净、整洁、有序”,着眼长效机制落实,教育引导所属协会商会和会员企业争做交通安全的践行者,以主人翁精神投身文明城市创建。市属各协会商会要引导会员企业主动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充分利用微信群、公众号、公司宣传栏等多个平台,通过张贴交通安全温馨提示,在重点时段发送安全提示、公益广告、科普短视频等方式,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宣传教育,使文明交通理念根植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二、模范遵守交通法规,带头支持文明城市创建。各协会商会要引导会员企业主动响应文明城市创建要求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。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组建志愿者队伍,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,共同维持交通秩序,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、示范者、倡导者,以实际行动助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。
三、共建共享交通文明,营造平安出行环境。各协会商会要引导会员企业自觉规范车辆停放。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“一盔一带”宣传督导,确保员工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。要引导企业员工自觉抵制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超速驾驶、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,自觉配合交管部门工作,提升守法意识、规则意识、文明意识,推动文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。